根据学校教务处发布的《郑州经贸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结合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23242学期拟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实行以下考核规则:
第一条 计划录取额度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拟定各专业23242学期拟接收转专业人数共计50人。其中,工商管理10人;物流管理10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0人;大数据管理与应用10人;工商企业管理(专)10人。
申报学生有下列特殊情况者,给予优先考虑且不受计划人数限制:
1、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生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复学后,无学生原所学专业者;
3、参军复员者。
第二条 申请学生条件
1、转专业系个人自愿,对我院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和稳定的职业规划目标。
2、具有本校学籍资格,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
3、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
第三条 考核形式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拟转入学生,申请人必须通过大一第一学期修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依据绩点排名录取前10名,确定正式转入学生名单,并在管理学院网站公示。
第四条 转入学生的学习安排和学分转换
转专业学生需根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的设置进行相关课程的补修。在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经获得的学分中,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经转入院系与有关任课教师确认后予以承认。
管 理 学 院
2023年12月26日